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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实验室教学安全责任书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26 点击数: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等相关条例的要求,为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学院教学与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学院与在实验室进行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签订实验室教学安全责任书。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教学过程中,实验室的实际使用人(任课教师)需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有安全管理责任,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任课教师应做到熟练使用实验室设备,熟悉实验室相关的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

3、任课教师上课前需检查设备仪器,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及教学仪器使用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做好登记。下课后需安排学生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实验室内不允许抽烟,吃东西,乱丢垃圾。任课教师需提醒学生注意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5、违反上述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且造成事故的,相关任课教师需要主动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由实验室任课教师保存,一份留学院备案。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院(盖章):外国语学院          时间:           

主管副院长(签名):             任课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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