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日期:2019-03-26 点击数: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第十条规定:“教师进入实验室开展各类教学和科研工作,必须与相应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之要求,在我院实验室上课的老师需要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特此通知!
外国语学院
外语语言学习实验中心
上一条: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开展外语学习资源平台展演活动
下一条:外国语学院实验室教学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