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季来临,近些年,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以下政策补贴,千万别忘记领!
这些就业创业的政策补贴请知晓:
税收优惠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或 “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政策标准: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20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次性求职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文字来源:大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