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理工字〔2023〕7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外国语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新宁 赵万哲
副组长:李爽正 李秋芳
组 员:孙健 李鹏飞 尚明萱 董倩纹 学业导师 学生代表
二、认定范围
我院2022、2023、2024、2025级本科在校生。
三、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四、认定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六、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附件1、2、3,同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通过扫描“南阳理工学院资助在线”二维码登录)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学生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2024年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重新申请。关于2024年9月以后转院系、转专业、转班级、休学、升学、复学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提出变更申请,由学院辅导员老师进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予以审核确认;2024年已经完善过个人信息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发生变更的信息进行更新,特别注意政治面貌等。
2.小组评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核实学生提交的附件1、2、3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原则及依据要求,采用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涉及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情况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根据量化评估结果,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相应等级,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3.学院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统一确定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七、时间安排
1.各班在9月8日前收集好附件1、2、3和相关证明材料,并确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将相关材料及评议小组选举记录提交给各年级辅导员,经学院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成立开展工作。
2.各班民主评议小组需在9月11日前进行民主评议,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将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统计表报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9月12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统一确定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并进行公示。
学校监督电话:
校纪委:
刘兴武:62233895,15238115999 ngjw@163.com
张卓娅:62233895,18638987800 ngjw@163.com
学生处:
郭兴华:62076389,13525152998;nylgzizhu@163.com
胡 玲:62073776,13633776888,nylgzizhu@163.com
张启鑫:62073771,15083328060,nylgzizhu@163.com
学院监督电话:
学院党委书记: 李新宁 62073918 1853779377;
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爽正 65019577 13937749860;
25级辅导员:董倩纹 62076306 18739556824 ;
24级辅导员:尚明萱 62073925 18838602078 ;
23级辅导员:李鹏飞 62073931 15893326766;
22级辅导员:孙健 62073926 18613779091
附件:1.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参考表
2.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5日
附件 1
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评估参考表
姓名: 年级: 班级: 宿舍: 院系: 专业:
序 号 | 家庭情况 | 证明材料 (复印件) | 参考 分值 | 得分 |
1 | 重点保障人群 | 脱贫家庭学生 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城乡低保学生 低保边缘人口 特困救助学生 孤儿学生 残疾学生 | 按上级文件及国家重点保障人群数据库,给予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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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优抚对象 | 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 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户口簿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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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受灾严重(一年内) | 民政等部门相关证明、新闻报道、受灾图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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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受灾严重 (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 民政等部门相关证明、新闻报道、受灾图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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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不含自然灾害、重大疾病) | 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一年内) | 相关证明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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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一年以上两年以内) | 相关证明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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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不含残疾) | 父母均患重大疾病 | 相关证明、户口簿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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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父母一方患重大疾病 | 相关证明、户口簿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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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直系家庭成员 (含学生本人) 患重大疾病 | 相关证明、户口簿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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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父亲为残疾人 | 一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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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二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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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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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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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母亲为残疾人 | 一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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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二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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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三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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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四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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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直系亲属为 残疾人 | 一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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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二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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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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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四级残疾 | 残疾人证、户口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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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父母一方抚养 | 相关证明、户口簿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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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家庭在学人数 | 2 人 (含本人) 以上在高中及高中以上(不含中专)上学 | 户口簿、学生证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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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父母年龄 | 父母均为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 | 户口簿、相关证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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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父母一方为 60 周岁以上 (含 60 周 岁) | 户口簿、相关证明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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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赡养老人 | 赡养两位以上老人 (70 周岁以上) | 户口簿、相关证明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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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赡养两位(含两位) 及以下老人(70 周岁以上) | 户口簿、相关证明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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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家庭人均年收入 | 就读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下 | 相关证明、户口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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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就读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上2 倍以内 | 相关证明、户口簿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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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家庭资产 | 无房产无汽车户 | 相关证明、户口簿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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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以往年度申请1次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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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以往年度申请2次以上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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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班级评议 | 学生日常生活及消费情况评议 | 评议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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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受违规违纪处分 3.生活奢侈浪费 4.其他原因 | 相关举证 | 分值 清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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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重大疾病”参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定义。提供县级区级以上或三甲医院诊断证明,证明中须显示何种疾病并盖医院公章,医生签名。
2.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受灾严重”和“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不含自然灾害) ”两项, 以乡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附件 2
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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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 家庭人口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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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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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家长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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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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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类型 | 脱贫家庭学生:□是 £否;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是 £否;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是 □否; 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是□否;低保家庭学生:□是□否;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是□否; 特困救助学生:□是 □否;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是 £否;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是 □否; 孤儿:□是 £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 □否;残疾学生:□是 □否;残疾人子女:□是□否;烈士子女:□是 □否。 |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
|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
|
注: 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