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在实施中,课根据形式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每年年初,党支部应制定出一年的党课教育计划,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要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课。每次党课以集体讲授的方式,也可一次党课多次讲,应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一般由在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党课教员应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党的基本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建立和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做好学习考勤记录及党课教育活动记录。建立党课教育资料台账,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的内容包括:党课授课时间、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名单、授课内容、党员讨论要点。归档的材料包括原始记录、党课知识测试题目、试卷及成绩记录等。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