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南阳理工学院工会工作细则》,在学院党委和院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院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外国语学院教职工利益落到实处。团结会员,努力把分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
二、认真履行工会四项社会职能(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分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精神,负责外国语学院分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认真做好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四、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院工会各项政策、法规、法令,并及时向院工会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配合学院党政部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抓好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和先进女教工的推荐工作,配合院工会开展评选先进的工作。做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推广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分工会宣传阵地和俱乐部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健康保护工作。
七、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与院工会一起履行好监督职能,为搞好学院院务公开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组织教职工开展业余文体活动,做好教职工劳动安全保护工作。
九、加强分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分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分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用好分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分工会监督作用。
十、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一、做好分工会日常管理。
十二、完成院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外国语学院